記錄的重點其實不是事情的經過
而是在這件事情中
我知道怎麼保護自己了
大家都知道世界天光這個計劃吧?
由世界嚮導選文
我們編譯成300字
散播閱讀的風氣
於是就有一群很有理想的年輕人加入
輪流發文在世界天光網站上
當然也是無償的
前幾周負責人發文說
我們會和同一協會的英語島雜誌合作
可能會刊登我們的作品
英語島是協會販售的
也就是有盈利
結果今天就公佈了七位被選中的文章
文章被英語島編輯過
節錄刊上去
但是重點來了:他們並沒有主動詢問過這七位的意見
也就是說
就算有看到公告的人
不知道自己的文字被怎麼改
也不知道是無償提供
沒看到公告的人
連自己被賣了都不知道
我留言問說被刊的人有沒有雜誌
他們說這是榮譽
我們不專業
這是在幫我們宣傳
甚至拿停止與英語島合作作為威脅
迴避明顯的侵權事實
私訊我的時候就說
以後若要用你的文章會通知你
笑死人
你的意思是以後都不選我的就沒事了嗎?
徵求同意有這麼難嗎
他說這是我個人的意見
請問要求程序正義
會很主觀嗎
翻譯前輩都叫我提告
翻譯前輩都叫我提告
可能有人奴性堅強
看到自己被登很爽
但我真的非常不齒這樣以高姿態
侵犯學生權益的合作
就算我的作品稀巴爛
拿去用就必須經過同意

